主要记载:
⑴森防新的有影响的科研成果产生;
⑵新发现的有害生物;
⑶森林病虫害有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启动;
⑷召开全省性的重大森防工作会议;
⑸国家林业局及省委重要领导视察或检查森防工作的情况;
⑹森林病虫害工程的启动、实施;
⑺森防科研取得突破性进展;
⑻重大森林病虫害灾害的发生;
一九八六年
1月“两孔法”防治杨树桑天牛的新技术在生产中开始全面推广。
12月“两孔法”防治杨树桑天牛的新技术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湖北省林业科技进步一等奖。 一九八七年
4月,随州市和应山县首次采用飞机喷洒白僵菌高孢粉与微量化学农药混配液剂、灭幼脲3号生物农药,防治越冬松毛虫20万亩, 防治效果达80%以上。
9月15日,意大利杨树病虫害教授契果林诺先生应邀来我省讲学和考察。
11月3日,为搞好预测预报工作,逐步实现测报工作的规范化,林业部发文《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林护字〔1987〕第424号)。 一九八八年
2月,湖北省林科所高级工程师赵升平对我省1980-1982年在森林昆虫普查中采集的尺蛾标本进行了研究和鉴定,在已经鉴定出的144种中,发现其中有69种为湖北省新记录。 一九八九年
4月6日,湖北省林业厅、湖北省农牧业厅印发《关于转发林业部、农业部<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检疫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林营字〔1989〕第85号)。
12月18日,为依法进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新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发〔1989〕第46号)。 一九九0年
11月16日,林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从1990年起,用3-5年的时间,以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为基础,建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森林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防治服务三个网络,在全国初步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防治管理体系。 一九九一年
2月27日,为加强森防工作计划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省林业厅决定从一九九一年起在全省统一试行森防设计任务书制度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并印发《关于制定“森防设计任务书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的通知》(鄂林护字〔1991〕第001号)。 一九九二年
3月13日,湖北省林业厅与湖北省公安厅商榷,同意森检机构森检人员进入道路检查站执行检疫任务,并为森检人员办理《公路检查证》(鄂林护字〔1992〕第04号),以更好地开展检疫。
3月15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精神,省林业厅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着装情况进行了清理, 并以《关于清理整顿擅自统一着装的情况报告》向省委、省政府作了专题报告(鄂林监字〔1992〕第025号)。
5月13日,为进一步做好植物检疫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新的《植物检疫条例》(国发〔1992〕第98号)。
7月4日,根据《全国森林病虫害防治目标管理办法》和我省森防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将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纳入新的管理体系,湖北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鄂林营字〔1992〕第146号)
8月20日,为更好地落实防治目标,实行防治目标管理防治目标责任制,湖北省林业厅印发《关于转发<全国森林病虫害防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鄂林营字〔1992〕第216号) 一九九三年
3月22日—25日,林业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森防站长会议,会议总结交流实行森防目标责任管理经验,研究新形势下的森防工作。高德占部长、沈茂成副部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10月,《1991年至2000年全国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规划》通过了专家论证,付诸实施。 一九九四年
7月24日,为进一步搞好植物检疫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发布实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国林发〔1994〕第4号)。
8月6日,为防止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蔓延,实现果树种子苗木良种化、标准化和良种区域化,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牧业厅、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全省果树种子苗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1994〕第78号) 一九九五年
7月3日,林业部发布了《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确定管理》,办法中对确定或补充森检对象的原则、程序、审批发布权限作出了规定。
7月11日,湖北省省长蒋祝平签署湖北省人民政府第98号政府令,发布《湖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并于7月11日开始施行。
12月,1995年11月省机构改革,湖北省林业厅党组研究决定,把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从省林业厅分出独立办公,成立湖北省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
12月,完成办公场所的租借、办公室清理修缮工作。 一九九六年
1月,为进一步规范植物检疫工作,林业部重新颁布《国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林产品名单》。
湖北省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正式运转。
2月13日,林业部印发《关于下达“九五”期末森林病虫害防治目标管理指标的通知》(林护字[1996]第027号)。
9月12日,省编委以鄂编发[1996]第080号文《关于设立省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的批复》,同意设立省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该站为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定编为16人。
9月,省林业厅任张德春同志为副站长(副处级),高发祥同志为副站长(正科级)。 一九九七年
5月30日,为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全面推进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林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林护字[1997]第027号)
6月,完成主要森林病虫害工程治理项目设计的编制。
8月,组织制定了《湖北省重要森林病虫害工程治理规划》。
8月,为摸清我省森林植物检疫对象,进一步搞好森防检疫工作,湖北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林造〔1998〕第231号)。 一九九八年
7月27日,为防止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传播蔓延,确保林业生产安全,使检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国家林业局公布《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林护通字〔1998〕第43号)。 一九九九年
2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提高对测报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测报工作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加大检疫性危险性病虫害的监控力度,随时掌握疫情动态。
2月24日,为加强我省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行政案件的打击力度,湖北省林业局以《关于委托湖北省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鄂林造〔1999〕第022号)。
5月,根据厅长办公会议精神,省林业厅将森防体系建设列入省林业系统2000年十大工程之一。从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标准站建设、测报网络建设、检疫网络建设、防治网络建设、主要森林病虫害治理工程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划。
4月,在历经连续13个暖冬后,我省咸宁、黄冈、孝感等地爆发大面积的马尾松毛虫危害。《湖北日报》5月4日专刊以《无烟的森林火灾》对这一严重灾情进行了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5月12日以内参形式又进行了报道,引起国家林业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林业局局长王志保、湖北省省长蒋祝平、付省长贾天增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湖北省林业厅“坚决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指示,采取果断措施与森林病虫害作斗争,把森林病虫害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12月,我省恩施州发现有松树不明原因枯死,省林业局非常重视,立即组织采集标本送检,经中国林科院杨保君教授鉴定确定为松材线虫病。省林业局立即以《关于恩施州发生松材线虫病的紧急报告》(鄂林保〔2000〕第004号)分别上报国家林业局、湖北省人民政府。
12月,完成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普查工作。据统计,全省组织调查专班280多个,参加调查总人数700余人,设定调查线路450多条,设置标准地900多个,采集标本600多套。确认了湖北省森林植物检疫对象。 二000年
3月,派技术人员长期驻守恩施州,组织指导松材线虫病除治的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人员到位,使除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11月20日,全国林业杀虫微生物学术讨论会在武昌召开,国家林业局李育才副局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12月28日,省林业局党组决定,湖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从湖北省野生动植物和森林植物检疫站单列出来,独立组建,由高发祥同志任副站长,主持全面工作。 二00一年
5月18日,我站由原租借地省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一楼搬迁新址(洪山区方家嘴特1号),结束了建站5年租房办公的历史。
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我省被列为松材线虫病国家级工程治理项目区。
5月,省林业局在武昌召开全省森防工作会议,吴先金局长、张和坤副局长等局领导参加会议,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派出防治处处长尤德康、检疫处处长胡学斌出席会议。会上,吴先金局长与各地市(州)林业局签订了《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目标管理责任状》。
8月29日,为遏制、预防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
11月16日,省森防站首次在荆门市十里牌林场发现萧氏松茎象,受萧氏松茎象危害的松林面积2019亩。
为搞好我省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加强监测预报管理体系的建设,我省嘉鱼、宜都等18个森防站被国家确认为我省首批国家级中心测报点。 二00二年
2月27日,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以鄂编发〔2002〕012号,省林业局以鄂林人〔2002〕64号文,正式成立了湖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
3月,省林业局以鄂林党〔2002〕39号文,任命高发祥同志任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站长兼党支部书记。
7月24日,为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2〕60号) 二00三年
4月,根据国家林业局要求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6月4日,为进一步搞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湖北省林业局成立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
7月6日,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的通知》(鄂林造〔2003〕170号),这次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普查,也是病虫普查规模最大的一次。
7月24日,国家林业局批准,我省被列为萧氏松茎象国家级工程治理项目区。该项目实施年限为三年,从2003年开始启动,至2005年结束。
9月29日,湖北省林业局办公室以(鄂林办造〔2003〕79号)《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和监管规定>的通知》,以有效防止外来生物入侵,加强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审批管理。
11月28日,为保护我省松林资源,尽快控制和减少萧氏松茎象的蔓延和严重危害造成的损失,省林业局(鄂林造〔2003〕318号)《关于启动萧氏松茎象国家级工程治理项目的通知》。
11月28日,为防止危害松科植物的松材线虫病、萧氏松茎象等森林害虫在我省的扩散蔓延,省林业局办公室(鄂林办造〔2003〕101号)转发《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关于认真查处违章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案件并报送有关情况的通知>的通知》,提高对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检疫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危险性病虫疫区的源头管理。 二00四年
10月, 组织在国内森防上较有名的8个厂家参加省林业局组织的湖北省首届林产品博览交易会。展示了“机动喷雾喷粉机”、“电动打孔注药机”、“烟雾机”、“车载式高程喷雾机”、“森防丹”、“生物导弹”、“阿维菌素+灭幼脲”、“苯氧威”、“苦参碱”等40多种目前森防工作中具有较高水准的防治机具、生物和仿生农药。
这次林博会,我站获得了“优秀组织奖”1个,参展企业获得了“产品金奖”、“产品一等奖”各1个。
10月,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以湖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为项目法人,在武汉市江夏区莲花桥村我站租用的160亩土地,由国家投资修建湖北省森林植物检疫隔离试种苗圃。
12月,根据省局统一安排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科室负责人竞争上岗,全员聘任制。 二00五年
2月,站长高发祥带领当阳林业局、白僵菌厂负责同志参加了国家林业局造林司在江西吉安召开的“真菌杀虫剂项目研讨会”。通过积极联系,与江西天人集团建立合作关系,江西天人集团同意当阳白僵菌厂使用其商标和“三证”,并给当阳白僵菌厂下达了试产绿僵菌的任务(已试产完成)。
4月,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并向林业局上报普查材料和标本。 二00六年
5月在宜昌市召开南方七省检疫工作座谈会。
6月,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和我站在武汉市黄陂区木兰湖召开菌粉灭虫弹系统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示范现场会,来自全省18个市(县、区)的森防站长参加了会议。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相关人员及航空研究院十四所和山西北方惠丰机电有限公司的有关专家出席了会议。
此项防治技术的推广,能有效解决湖北省丘陵、陡坡、山地等人工作业和飞机喷洒难以到达之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不彻底的问题,具有较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9月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时,在宜昌市发现7个县级疫点。11月8日举办了《湖北省宜昌市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专家论证会,邀请了全国知名专家和有关领导对方案进行了论证。
二00七年
5月—9月,省站组织协调武汉市、恩施市、宜昌市、孝感市等地,同时采用松天牛诱捕器、引诱剂开展诱杀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体松褐天牛。共设置诱捕器3000套,投放引诱剂近10吨,诱杀效果显著。
7月,神农架林区和自然保护区近十万亩红桦树遭受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桦三节叶蜂严重危害,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祝金水要求切实抓好防治工作,并迅速向省政府报告,省森防总站立即派出副站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闵水发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调查虫情、制定防治方案、调配药械、指导防治工作开展,采用生物农药1.2%苦.烟乳油、3%高渗苯氧威乳油利用烟雾机喷烟防治,取得显著防效。
7月—11月,开展湖北省林业检疫执法“蓝剑护绿”专项行动。
12月,完成“隔离试种苗圃”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二00八年
2月,省林业局党组调省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祥福同志担任省森防总站站长。总站原站长高发祥同志调任省林木种苗总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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