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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类与自然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十分丰富。从广义上来讲,和谐社会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人类与自然的和谐,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其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指的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只有人与自然和谐了,才能从根本上带来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是和谐社会各种关系中非常重要的关系,是建设和谐湖北的必然要求。
(一)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构成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华传统文化有“天人合一”、“厚德载物”、“民胞物与”等人类与自然保持和谐关系的取向。资源和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在当今世界,新的人口资源环境危机使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资源相对短缺与人口快速增长、经济发展与资源需求之间的矛盾,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而在我省因其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和生态之间的矛盾愈显突出和尖锐。坚持可持续发展,就要积极推动粗放型增长模式向集约型增长模式转变,真正把经济发展建立在人口数量控制和质量提高、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改善的基础上,同时兼顾经济效益、社会公平和生态效益,使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系统协调发展,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就是要求将人类与自然界组成的共同体看作一个整体,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要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即处理好“生产、生活、生态”这一“三生”关系,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人与自然达到和谐与共生是和谐社会最为基本的特征,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条件,也是人自身发展的重要前提。社会的和谐、人的全面发展都必须在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中得以实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在发展变化。科学技术为人类创造出惊人的物质财富,使人们在征服自然中获得了极大的解放。但人与自然的对立也隐含着巨大的危机,过度地开发征服自然、违背自然的规律,使当代人类面临着严重的生态失衡、环境污染和人口膨胀等危机。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是以牺牲环境和对能源的过度消耗为代价的。因此,在构建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三)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人与自然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和发展的载体,它可以减少或消除因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导致的各种社会矛盾,可以促使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促进经济繁荣和持续发展,进而全面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相反地,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和谐,往往会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如果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就会恶化,人民群众也无法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由此必然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资源能源供应高度紧张、经济发展与资源能源矛盾尖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也是难以实现的。目前,我省的生态环境形势相当严峻,一些地方环境污染问题相当严重。随着人口增多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还会更加突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无法实现。因此,在维护人的利益的同时,我们必须注意维护自然界的平衡,确保社会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协调发展与和谐共处。否则,人的利益就不仅不能获得持续发展,甚至连现有的利益也不能维系。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关系。人类的生存发展依赖于自然,同时也影响着自然的结构、功能与演化过程。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在人类对自然的影响与作用中,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与空间,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向环境排放废弃物等;同时,自然对人类有影响与反作用,包括资源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与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等。人类社会是在认识、利用、改造和适应自然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演变是一个从和谐到失衡,再到新的和谐的螺旋式上升过程。
湖北的环境与资源问题在全国是有典型意义的: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位于我省宜昌市,我国“南水北调”中线方案的取水源头在鄂西北;我国新世纪的能源战略举措“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经过湖北,等等。湖北既是传统农业大省,又是传统工业大省,正处在工业化的中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走符合省情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是湖北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湖北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
二、当前湖北经济发展中人与自然不和谐的表现
近几年,湖北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方面仍然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为:
(一)经济发展不够。近年来湖北经济发展虽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与东部沿海省市相比经济发展水平仍然相对滞后。据资料统计,2006年,湖北省GDP为7497.17亿元,虽然扭转了“十五”时期低于全国GDP水平的局面,但是同目前GDP过万亿的省份广东、山东、江苏、上海、浙江、河南等省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建设经济强省,实现中部崛起任重道远;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全省目前仍有 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尚未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任务艰巨。
(二)人口基数较大,人口增长仍将持续。人口问题是制约湖北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另一重要问题。目前我省人口已达能6800万,未来十几年全省人口形势十分严峻,人口素质总体上不高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这不仅对粮食、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形成新的巨大需求,也对自然资源和环境形成了沉重的压力。
(三)资源保护力度不够,环境污染形势严峻。“十五”期间我省经济发展的指标大多超额完成,但是环境保护的指标没有完成,水污染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1、江河、湖泊污染严重。虽然境内长江、汉水干流水质总体较好,但支流水体污染严重,沿江城市江段部分断面水质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水质受污染使水生珍稀物种锐减;全省湖泊的数量和面积日益缩小,我省湖泊面积已经由上世纪50年代的7760平方公里萎缩到80年代的2503平方公里,上世纪五十年代,武汉有大小湖泊127个,到如今仅存湖泊27个,“千湖之省”的美称已名不符实;一些地方水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2005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23.73亿吨,其中工业废水9.24亿吨。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不合理仍然是我省水环境污染重、危害大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大量技术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污染严重的企业仍没有得到改造,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循环、低效率”的问题仍十分突出,污染未得到有效治理。全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比例,客观上增大了我省水污染治理达标工作的难度和压力。
2、生活污水逐步成为污染水环境的主要污染源。生活污水占总排放量六成。近些年来,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已超过工业污染排放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严重滞后,大量未经任何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湖库,对水质污染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据了解,全省已建的21座污水处理厂基本上集中在武汉、宜昌、荆州、荆门、襄樊、十堰等大中城市及三峡库区等地,其他城市基本上没有集中式的城市污水处理厂。2005年我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为23.49%。由于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各地一些污水处理厂难以坚持正常运行,有些花大量资金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长期“晒太阳”。全省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中,能够正常运行的只有三分之一。全省3000万农村人口饮用不安全水。随着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和农药、化肥使用量的不断增加,农村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据统计,目前,全省4648.8万农村人口中有2927.8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902万人饮用水量不达标、水源保证率不达标、方便程度不达标。水中污染物含量、耗氧量、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都严重超标,农村生活饮用水污染严重。由于水体污染,一些地方已经得到控制的传染病又有抬头趋势。
(四)生态系统支撑能力薄弱。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森林植被大量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灾害不时发生;湖北省境内湿地和水域生态环境已受到了严重干扰或破坏。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必将对湖北的生态环境的变化造成重大影响,甚至会带来生态危机。矿山生态地质环境问题突出,因采矿可能诱发的地面塌陷、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不少特有种、稀有种动植物处于濒危状态。减灾工作总体水平不高,对各类灾害的监测预报、防范应对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观念陈旧。表现为思想解放不够,“官本位”思想严重,服务意识淡薄; 计划经济思想严重,市场经济意识淡薄; 小农思想严重,开放意识淡薄。二是片面地理解经济发展观,认为发展就是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物质生活水平又是以GDP作为测度标准的。这种发展观把发展与经济增长混为一谈,是一种单纯追求收入增加的发展观。三是体制的不健全,表现为对资源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和加强,还没有完全建立起一个“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的有效机制。四是片面政绩观的影响。由于认识的偏差,社会上仍流行着把发展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增长,进而又将经济增长等同于GDP的政绩观,其结果是与物质财富增长相关的指标增长较快,而与人自身全面发展有关的“民生性”指标(如就业、收入增长、消费)则增长很慢。经验证明,在发展观上出现了盲区,往往会在政绩观上陷入误区;而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往往会在实践中偏离科学的发展观。
总之,湖北当前污染严重,生态环境系统脆弱,资源浪费大,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障碍。因此,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构建和谐湖北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和谐湖北的对策
(一)确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理念
1、确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生态理念。观念转变是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的先导。长期以来,在人们所习惯的思维方式中,一直把自然界视为征服的对象,最典型的是所谓“人定胜天”。如果我们还仍以对立的关系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必将危及自然和人类的协调。从根本上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同自身的关系。人类依赖自然生存和发展,自然生态代表着人类的根本利益。破坏自然生态就意味着破坏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人必须从自身与自然生态统一的“天人合一”的立场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摒弃过激化的“人定胜天”观念,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观念指导我们的发展实践,在发展中珍惜一切自然资源,既要满足人类需要,又要保护生物圈,自觉调解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要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保护自然资源,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2、树立用发展的办法保护环境与资源的观念。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草),封山育林,以粮代赈”等举措,用生态环境建设解决水土流失、生态恶化等环境问题,为环境与资源的保护提供保障。
3、树立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的观念。缓解湖北资源环境压力的长远之计,就是减少污染和生态破坏压力。因此必须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探索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生产模式,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的消费观念与方式。要科学采用资源节约型的发展模式:既要充分发挥湖北省资源总量巨大、品类齐全的优势,又要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节约资源上狠下功夫,建立一个包括以节地、节水为中心的资源节约型农业生产体系;以节能、节材为中心的资源节约型工业生产体系;以节省运力为中心的资源节约型综合运输体系;以适度消费、勤俭节约为中心的资源节约型生活服务体系。各行各业都要杜绝浪费,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
4、树立用技术创新和政策创新保护环境与资源的观念。出台一系列控制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等方面的文件,运用法律、经济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来管理环境问题,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环保工作;对环境资源成本和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进行核算,用绿色GDP真正体现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
(二)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
循环经济是与传统的线性经济截然不同的经济发展模式。线性经济是工业社会的一种物质单向流动的经济发展模式,其特征是经济活动按照“资源一生产一消费一废弃物排放”单一的不循环的方向运行。循环经济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生产和消费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发展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相协调并且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目标的新的经济运行模式,强调运用生态学规律指导经济活动。要求做到“低开采、高利用、少排放”,其特征是将人类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一生产一消费一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
湖北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从技术层面上看,湖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产生于三个方面:一是资源消耗增长过快;二是资源利用效率过低;三是资源再生化率不高。因此,湖北要实现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放弃传统经济模式,发展循环经济。要在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等资源消耗或废物产生量较大、污染较重的行业,组织实施一批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工程项目。引导企业把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转向生产全过程控制;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通过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构建特色生态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以沼气为纽带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动植物互利共生为纽带的再循环利用。
(三)建立可持续消费方式。
建立可持续消费方式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追求生活水平的提高与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是刺激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的动力基础,但享乐型生活方式也是促使人类过度掠夺自然资源、恶化生态环境的经济根源。因为奢华型消费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源,必定会产生更多垃圾或废物,也必然会对现有的环境产生更严重的危害。在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今天,我们应反思自己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并使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消费特征与生活习惯等不断理智化、科学化,将人类生活对环境的破坏与污染减轻到最低限度,将人类的生活与生产都纳入到生态环境系统中重新加以审视与调整。树立消费新观念,适度消费,无废或少废生活;动员社会力量消除与环境保护明显相违背的生活方式与行为习惯,大力提倡“清洁生活”。建立低能耗、多元化、健康型的可持续消费方式。
(四)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湖北要达到发展经济和环境保护并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兼顾、生产力发展与自然和谐“双赢”的目标,就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1、严格控制人口骤增与资源锐减。要制定与自然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提高全社会的计划生育意识,确保控制人口数量,确保提高人口质量;鼓励使用可再生资源,提倡少用或不用不可再生资源;要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工程,研究开发无公害生产技术,并把环境及资源价值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2、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研究、开发和推广新能源、新材料,广泛采用符合省情的污染治理技术和生态破坏恢复技术,包括投资少、效益高的废水处理技术、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技术、固体废物的无害处理技术等,全力推行清洁生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3、实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关闭、取缔污染严重的企业;促进以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为特征的绿色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发展绿色经济,推动绿色消费;支持“三农”产品进行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生产环境管理体系(HACCP)以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AS1 8000)等的绿色认证,促进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的梯度发展。
4、积极培植绿色环保产业。现代科技已经为环保产业提供了强力支持和发展空间,可通过工业化和经营化农业、细化和品牌化加工业、多样化和清洁化能源业、网络化和联营化交通运输业以及数字化和全球化信息业等重要运作方式,大力发展环境资源和绿色环保产业,使之成为湖北经济新的增长点。
5、加大环境和生态保护力度。要在全省着手控制治理水土流失和水域污染,恢复湖泊资源,实行“退田还湖”,努力恢复森林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草),特别要扼制“三废”的排放,减少城市和农村的环境污染,注意保护湿地和珍稀濒危物种。继续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等一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抓紧治理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抓好三峡库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汉江中下游和洪湖、梁子湖等重点水域以及饮用水水源区的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切实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严格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限期治理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坚决关停。还要开展对现有各类产业和企业的生态环境影响值评价,分类采取鼓励、保护、支持、限制或禁止的政策和措施, 发展有利生态文明的循环经济。
6、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充分发挥湖北资源环境优势,通过生态产业提升社会经济发展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首先,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继续调整农业经济结构,革新农产品生产过程,开发更多的绿色产品品牌,扩大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其次,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旅游业是产生于十九世纪中期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得到迅猛发展的新兴的支柱产业和永续的“朝阳产业”。生态旅游是21世纪旅游消费的大趋势之一,湖北具有极其丰富和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具有发展生态旅游的资源优势。要努力把生态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打造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生态旅游品牌,加快湖北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跨越。
7、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社会公众减灾意识。湖北是自然灾害发生和危害较严重的省份之一,防灾减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继续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减灾方针,按照统筹兼顾的要求,全面提高减灾效能。一是提高灾害监测能力,实现对易发频发灾害的有效预报,提高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和时效性。二是灾害抵御防范能力,抓好各项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相关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四是提高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能力,完善资金筹措机制及经常性社会捐助机制,满足灾区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要。五是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全民参与、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五)改进和完善政绩评价体系。
1、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当前,正确的政绩观要求处理好以下关系:一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发展经济、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决不能采取耗竭资源、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方式,而应当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及时修复由于人为或自然的原因造成的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严格防范人们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对自然环境的污染。二是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关系:坚持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在加快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加强对生态环境状况的监控、环境污染的治理以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三是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关系:从精神文明建设着手,紧紧围绕弘扬生态文明观和文明发展观,提高人们的生态文明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个重点,大力建设生态文化,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科学、合理、安全、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以资源节约型、科技先导型、质量效益型为基础的可持续的文明发展观,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四是当代发展与未来发展的关系:坚持可持续的发展观,改变传统的发展思维模式,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和生态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既保证当代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又为子孙后代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2、健全机制,强化干部新的政绩考核制度。干部新的政绩考核必须淡化单一对GDP增长数量和增长速度的追求,注重先进生产力的培育和提高,注重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注重“人口、资源、环境、发展”四位一体的总协调,注重三大文明的整体推进,注重人民生活质量的持续提高。将绿色GDP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体系。环保指标纳入统计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将改变过去只重经济指标,而忽视环境效益的评价方法,促进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树立“生态化”观念,提高重大社会经济决策及其政策的绿色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我省地处长江中下游,生态区位非常重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仅事关湖北长远发展,还关系长江流域的发展大局。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摒弃那种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观,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统一;同时,还要增强全省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我们只有科学地认识自然,正确地改造自然,才能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湖北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闵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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