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工作的通知》(鄂林造〔2007〕177号)文件要求,从7月底至今历时3个月,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蓝剑护绿”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林造〔2007〕232号文件)的统一行动部署,完成了“蓝剑护绿”专项行动各阶段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明确执法目的,突出检查重点。二是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大悟县林业局于8月15日成立了以林业县局局长廖和发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冷劲武同志、总工程师高申红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资源林政股、造林绿化股、计财股、森防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森防站为主,其它股室配合,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这项工作。三是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按照省林业局的统一行动部署,制订了工作方案,确定执法的指导思想、执法目的、执法重点,明确执法步骤和时间安排。方案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四是强化业务培训,搞好执法宣传。8月27日大悟县林业局开展了检疫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把森林植物检疫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通过电视、广播、发印宣传资料、张帖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目前已印发宣传资料600多份,发放300多份,刷写、张帖宣传标语120多条次,办《森防简报》10期。五是积极协调配合,抓好摸底排查。森防站积极与林业局林政股、公安分局、检查站取得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加强与本地电力、通信、广电、农业、城建、工商的沟通,搞好部门所属单位间的协调。目前已调查摸底国有林场、苗圃、木材加工厂、电力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摩托车行、物流企业、装饰、家具、建材中涉木的企业和个人、重点建设工程工地等共20多家,对一些涉木企业下达了《检疫管理关注书》24份、《森林植物检疫违法告知单》12份。六是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行为。这次执法行动发现了许多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法行为,结合其性质、情节等情况,我们组织联合执法队在森林公安和林政的协作配合下,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规定处理,按照《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的步骤和程序进行处罚。目前已对涉木的企业和个人下达了《检疫管理关注书》24份、《森林植物检疫违法告知单》12份。批评教育5起,罚款处理5起,调运补检2起,罚款金额达3000余元,对繁殖材料和松科植物及其包装物调入进行了全面复检。达到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尽管我们在这次执法行动中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着很多问题,暴露出我们工作中的不足。
总之开展专项行动,提高社会各界对林业植物检疫重要性的认识,打击了违法行为,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 提高森检机构和植物检疫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锻炼了林业执法队伍,树立了森防站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今后我们将按《方案》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协调力度,加大查处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建康”的工作方针,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认真履行林业植物检疫职责,维护生态安全作贡献。
200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