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名单
日期:2007年07月12 新闻阅读次数:
一、
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
二、
乔木、灌木、竹子等森林植物;
三、
运出疫情发生县的松、柏、杉、杨、柳、榆、桐、桉、栎、桦、槭、槐、竹等森林植物的木材、竹材、根桩、枝条、树皮、藤条及其制品;
四、
栗、枣、桑、茶、梨、桃、杏、柿、柚、梅、核桃、油茶、山楂、苹果、银杏、石榴、荔枝、猕猴桃、枸杞、沙棘、芒果、肉桂、龙眼、橄榄、腰果、柠檬、八角、葡萄等森林植物的种子、苗木、接穗,以及运出疫情发生县的来源于上述森林植物的林产品;
五、
花卉植物的种子、苗木、球茎、鳞茎、鲜切花、插花;
六、
中药材;
七、
可能被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其它林产品、包装材料和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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