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大实蝇检疫技术操作办法
日期:2007年07月12  新闻阅读次数:

分 布 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山东、江苏、湖南、陕西、台湾等省及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兴山县、夷陵区、当阳市)。
寄主植物 主要危害酸橙、柚子、柑橘、柠檬、甜橙 金橘、温州蜜橘等植物。
危害状况 危害柑橘类果实,成虫产卵于柑橘果皮下近果瓤处或果瓤中,幼虫潜食果瓤和种子,受害果表凹凸不平且粗糙,后期果实腐烂和落果。
传播途径 近距离靠成虫飞行自然扩散,远距离主要靠随柑橘类果实携带幼虫传播。
防治措施 
中耕松土灭蛹 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成虫即将羽化出土时,中耕果园,把蛹翻到地面将蛹杀死。
药剂防治 在成虫羽化盛期,利用成虫羽化后需补充营养和对糖酒醋液的趋性诱杀成虫,树冠喷施20%杀灭菊酯1 500倍液加3%红糖的混合液。
清除虫果 8月下旬摘除蛆柑,9月下旬检拾落果,对摘除的蛆柑和捡拾的虫果集中销毁。
1. 产地检疫
1.1 踏查
在柑橘栽植地的果园,果品包装收购站、集贸市场等地,于夏季结果期,调查果实有无变形早落,受害稍枯萎现象,检查虫果有无凹凸不平、果皮呈乳房状突起,具黑色圆点和褐色斑痕产卵孔。对有怀疑的果实剖开检查有无橘大实蝇幼虫。
1.2 标准地调查
 按果园的面积设置:20hm2以下设1块,20hm2以上每增加10hm2增设1块。每块标准地面积为0.1hm2,采取对角“S”形线路方式,抽取样数20~30株,进行虫害分级调查。
 1.3 发生程度分级标准
轻 果实被害率5%以下;
中 果实被害率6%~10%;
重 果实被害率11%以上。
2. 调运检疫
2.1 抽样
果品的调查数量按每批总件数(箱、筐)的5%抽取,不足5件(箱、筐)的全部进行检查。每件(箱、筐)抽取20~30个果实进行检查。采取分层方式设样点抽样检查。
2.2 现场检查
检查果品表皮有无干硬、肿大、凹凸不平以及粗糙等现象,被害处果皮是否呈乳房状突起,具黑色圆点和褐色斑痕产卵孔。对有上述现象的果实逐个剖开检查有无橘大实蝇幼虫。
3. 检疫检验
形态鉴定
成虫 长10~13mm,黄褐色,翅透明,前缘带淡棕黄色,翅痣和翅端斑点呈棕色。足黄色。腹部黄色至黄褐色。雌虫产卵器基节呈瓶状,产卵管末端尖。
 呈长椭圆形,乳白色。
幼虫 老熟幼虫乳白色,蛆状。
 圆筒形,黄褐色,幼虫前后气门遗痕依然存在。
4. 检疫处理
严禁带蛆柑调入调出,发现虫果,立即放入开水中煮15min或将虫果丢入火中烧掉,也可采取挖80cm土坑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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