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布 重庆、四川、浙江、福建等省(市)及湖北省恩施州 (巴东县、利川市)。
寄主植物 主要危害柏木、圆柏、塔柏、刺柏、扁柏、柳杉等植物。
危害状况 该幼虫群集吐丝缀叶取食,一般不作株间转移。幼虫取食柏木鳞叶,也可以环状取食嫩枝皮部,致使上端的枝叶枯死,甚至将部分枝咬断。严重时致使柏木林一片赤红,使受害林木形似火烧,严重影响柏木生长,削弱树势,甚至造成整株枯死。
传播途径 近距离靠成虫飞行产卵传播,远距离主要以调运苗木携带幼虫、卵或调运带土苗木携带蛹人为传播。
防治措施
人工防治 在树木低矮的林分,采取人工摘卵,捕杀幼虫,剪除虫苞、被害球果及枯梢等。
杀预蛹 在零星分散柏木林中,可于7月至次年2月,人工翻土深达10cm,将土捣细,破坏蛹室,杀死越夏越冬的预蛹。
药剂防治 在地势平坦水源方便的柏木林中,用灭幼脲Ⅲ号胶悬剂,每hm2750g兑水750kg,于5月上旬、中旬喷雾防治幼虫。在郁闭度大、缺乏水源的林间,在1~2龄幼虫期,喷烟毒杀幼虫,每hm2用2.5%溴氰菊酯1﹕20柴油液9L喷烟。
1. 产地检疫
1.1 踏查
在种苗繁育基地、生态林、用材林等地及四旁树,调查寄主植物上有无网幕和在网幕内取食鳞叶、嫩枝或韧皮的幼虫。
采取等距离隔行或随机抽样法,选取样树30~50株,进行每木幼虫网幕数(虫口密度)调查。
1.2 发生程度分级标准
以每株植物上幼虫的数量为统计单位:
轻 幼林3~5条/株,成林5~15条/株;
中 幼林6~15条/株,成林16~30条/株;
重 幼林16条以上/株,成林31条以上/株。
2. 调运检疫
2.1 抽样
苗木、幼树按一批货物总件数(株)的5%抽取。苗木50株以下全部抽取。采取分层方式设5个样点抽样检查。
2.2 现场检查
检查柏属、柳杉等苗木表面是否有卵、幼虫及被害状。对柏类鳞叶、柳杉叶片等检查是否有该虫卵粒。
3. 检疫检验
形态鉴定
成虫 雌虫中胸呈黑色,身体的其他部位均呈红褐色。足红色。翅半透明,黄色,前端约1/3处灰褐色;翅痣黑色,基部黄褐。头部有细小的刻点。
卵 黄色,有光泽,长椭圆形,稍有弯曲。
幼虫 初孵幼虫淡绿色,以后体色逐渐变深,到老熟幼虫为深绿色。幼虫体背和侧面有数条明显的白色纵带,但越冬越夏滞育幼虫无明显纵带。
蛹 离蛹,体色由刚化蛹时的鲜绿色逐渐变为黄褐色。
4. 检疫处理
销毁处理
在调运检疫中发现苗木携带该虫幼虫、卵或带土苗木携带蛹,应就地销毁。
药剂处理
发现疫情,即采用2.5%溴氰菊酯乳剂2 000液喷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