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检疫发现检疫对象和其它危险性病虫应如何处理?
日期:2007年07月12 新闻阅读次数:
对产地检疫发现的检疫对象和其它危险性病、虫,应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进行除害处理。对新发生的检疫对象和危险性病、虫,必须采取措施彻底扑灭,并向当地森检机构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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