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造发[2006]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林造发【2005】77号)以及2006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全面保护和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坚决遏制林业有害生物严重发生的形势,现就抓好当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几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国林业建设正呈现出又快又好发展的良好势头。“十五”期间,年均完成新造林1亿亩,新增森林覆盖率1.66个百分点,为实现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形势也日趋严峻,2005年发生面积达1.4亿亩,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880亿元,是世界上发生面积最大、损失最重的国家。林业有害生物已严重威胁到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影响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要像抓“护林防火”一样,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作为生态建设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防治工作中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在各级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并不断完善应急救灾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防控体系。
二、明确责任,建立有害生物防治长效机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负责人为第一防治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防治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同时要稳定并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为确保有害生物防治质量和成效提供基本保障。要进一步细化监测、检疫、防治、应急救灾等防治工作的工作环节,建立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实行工作问责制,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切实落实测报员和护林员的责任,将测报和监测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奖惩分明,为早发现、早防治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的落实
各地要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的落实和完成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防治工作奖励制度,实行疫情和灾情举报制度和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年度考核排名通报制度。对领导得力、预防突出、措施落实、除治及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或防治责任制不落实、任务不完成造成疫情扩散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今年我局将制定并出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年度考核办法。
四、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实行依法防治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涉及行政许可范畴的内容比较多,必须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严格执法,群众满意。各地要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行政许可项目,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要加强对行政许可办理过程和被许可人的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许可项目内容,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切实依法抓好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等检疫执法的关键环节,严格引种审批,强化隔离试种和监督监管,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提高执法成效。要在现有法规、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地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制、修订进程,努力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制化、标准化和系统化。要在目前执行“林业有害生物限期防治通知书”法规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推出新措施,及时解决新问题。
五、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强化部门协调,提高防治能力和水平
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是完成防治任务、实现防治目标的必备保障。各地要及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难题,组织教学、科研和生产单位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和防治手段。当前要着重解决监测预报、快速检疫检验、除害处理、风险评估、新入侵有害生物的根除及高大林木施药机械等生产上急需的关键技术。要解决一个,应用推广一个。要进一步重视对现有成熟防治技术的总结、筛选,及时组织防治技术与经验交流活动,加大技术推广和转化力度。要大力开展基层防治技术培训工作,普及科学防治措施,提倡专业队承包防治。要加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应急和预防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力度,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入防治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农业、草原、质检、卫生、铁路、公安、建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形成防治合力。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