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下达“十一五”
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的通知
鄂林造[2006]10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业局,神农架林区林管局:
“十五”期间,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推行森防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了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减灾、检疫御灾体系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局和我局下达的指标任务,为保护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农群众增产增收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一五”期间,国家林业局决定继续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实行以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为主要内容的新“四率”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并给我省下达了“十一五”期间防治总目标:即到2010年,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为切实完成好“十一五”期间的各项任务指标,落实工作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现将“十一五”期间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切实加强对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新 “四率”目标管理指标体系中,以“无公害防治率”代替过去的“防治率”、“测报准确率”代替过去的“监测覆盖率”,这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新形势下防治思想的进步,防治工作重心的转移。各地要认真领会新“四率”指标的内涵和具体要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内涵解释》见附件2),进一步提高对目标管理工作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目标管理工作真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要按照“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力争将“成灾率”指标纳入当地政府目标管理责任状,将目标管理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林业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层层分解指标,把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落到实处。各地要根据我局下达的目标管理指标,结合本地森林资源情况、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现状和防治工作的要求,层层分解下达指标任务,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做到层层有任务、有指标、有责任。要把防治的责任直接地、分层次地、分岗位地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和防治队伍的肩上,进一步强化防治责任意识,调动防治工作积极性。
三、严格检查考核,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国家林业局新出台了《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见附件3,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对目标管理各项工作内容的检查考核。考核要以平时检查与集中考核、审查档案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实行百分制,95分以上为优秀,86分~94分为良好,76~8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原始数据档案管理,做到每一个数据都有出处,杜绝数据上的“假冒伪劣”。同时,《考核办法》中对 “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三项指标均有一项实行一票否决,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检查考核中如有一项“四率”指标没有完成或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被视为“十一五”期间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各地要在每年11月20日前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年度自查报告”上报我局并抄送省森防总站。我局将加大对目标管理的考核力度,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四、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科学防控。要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新方针,克服急功近利思想和短期行为,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贯穿到林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测报、检疫、生物防治等预防性工作,实现由重除治向重预防的战略性转移。要努力提高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为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以食叶害虫无公害防治为突破口,提高无公害防治比例。今后,食叶害虫要全部实行无公害防治。要坚持依法治理,大力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限期防治通知书”管理模式(见附件4),由灾情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向经营者(林主)签发限期除治通知书,限期除治通知书要附有技术措施。我局将把限期除治通知书的落实情况作为预防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进行考核。
附件:1、 “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各市州(省直管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分解表
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内涵解释
3、 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4、 林业有害生物限期防治通知书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